各職業或社會保險可申請之生育給付
類別 | 申請資格 | 補助金額 |
勞保 | 1.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.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|
分娩當月(包括當月)起前6個月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,給與生育給付30日 |
國民年金 | 分娩或早產者 | 按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(約1萬7,280元) |
公務員 | 1.配偶或本人分娩者;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,以報領一份為限。 2.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,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,得請領生育補助。 |
2個月薪俸額 |
農保 |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 1.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.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.參加保險滿84日後流產者 |
按月投保金額給予2個月現金給付(目前為20,400元) |
軍人/軍眷生育補助 | 志願役官兵、編制內文職人員本人或配偶分娩者 | 每胎補助2個月薪俸額 |
資料來源:勞保局,王怡茹整理製表。
全文網址: http://www.moneydj.com/KMDJ/News/NewsViewer.aspx?a=c857ff23-a38f-408f-ae24-19882fa5fc01#ixzz1m2uWQNVE
MoneyDJ 財經知識庫
MoneyDJ 財經知識庫
更多有關雇主、失業員工、國民年金相關生育補助訊息可參考勞保局網站